2017-12-27
2018年1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规:
1、网上提取公积金。南京人买房可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到处跑;
2、公积金同行提取通兑。可以在公积金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
3、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想提取公积金,再也不需要找单位开申请单了。
住建部最新通知,房企不得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
“全款往里走,按揭的别堵门口,公积金把小黄车挪走……”这会成为历史吗?
南京公积金新规: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这样可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二是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共享房产交易、婚姻登记等信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帮助职工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取钱”。
三是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
在南京市主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到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这样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申请提取,职工夫妻可选择同一网点一并申请办理。
另外,2017年9月1日起南京已经推出离退休和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支付宝用户可网上办理两类业务
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两类业务。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信息共享程度和水平,适时增加网上提取业务类型。网上身份认证采用人脸识别认证,职工需是支付宝用户。如职工无法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可以携带身份证、联名(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
银行卡要求
需是职工本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系统暂不支持跨行转账。银行卡或手机号变更需重新进行身份认证,录入新的银行卡卡号或手机号。网上提取业务无需职工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
这些情况会导致无法网上办理
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无法办理离退休网上提取业务。
职工及其配偶本市有产权住房、婚姻信息通过民政系统比对无法核实等情形,无法办理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业务。
3个工作日内到账
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正常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未到账,系统将自动撤销提取申请,请职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原因。
网上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
网上登录: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身份认证: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柜面身份认证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网上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网上申请: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资金支付: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同时给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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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提现须知
强调:
公积金提现只能在买房一年以内办理;
本人和配偶都能提;
不能做首付。
一、购买商品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购房合同正本(经房产局鉴证)原件。
4、购房合同上有很多人姓名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5、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市有3套以上住房(含3套)且购房已提取超过2次不予办理。
7、办理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之内,过期不予办理。
8、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单。
二、购买二手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完税发票原件(契税)。
4、房产证原件。
5、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市有3套以上住房(含3套)且购房已提取超过2次不予办理。
7、办理时间为完税发票时间一年之内,过期不予办理。
8、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单。
注意:
1、外地购房提取必须本人及配偶在南京无房;
2、如南京有房,购买房产所在地非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不予提取;
3、双方的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购房支出,余额不得少于1元。
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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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还贷须知
强调:
不能提现金,直接转到贷款账户内还贷;
调整后,可以工作日随时去办理了。
一、归还本市市公积金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贷款合同原件。
4、单位开出的提取申请单。
二、归还本市商业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贷款合同原件。
5、单位开出的提取申请单。
6、人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明细原件。
三、归还外地贷款:
1、本人及配偶南京无房。
2、除提供以上还贷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买房材料。
3、单位提供的提取申请单。
四、归还本市省行公积金贷款(含铁路公积金贷款):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贷款证明原件(贷款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贷款合同原件。
5、单位开出的提取申请单。
6、提供相关买房材料原件。
注意:
1、首次申请提取须实际还贷满一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申请须跟上次申请满一年(含)以上时间;
2、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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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逐月还商贷须知
强调:
目前省、市公积金都可以办理逐月还商贷。
1、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者根本没贷公积金),商业贷款还没结清;
2、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大于或等于该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3、买普通住宅才行,办公、商业、别墅和酒店式公寓(45年以下产权)等都办不了;
4、如果是南京市公积金(仅市公),所归还的贷款必须是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目前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中信、招商、兴业、浦发、平安、民生、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邮储18家银行。
南京市公积金
1、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
2、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的月应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
1、贷款所在银行开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
2、人民银行开具的贷款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3、主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还贷账户(卡或存折);
4、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注意:
如果是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只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相关戳这里:省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来了!最快9月底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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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须知
强调:
1、全年均可办理,一年办理一次。
2、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未婚不用提供,离婚提供离婚证)
4、房产证复印件。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只能是当年房租)。
二、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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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提取审核操作,将提取审核事项分类如下: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夏季服务时间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2:00 - 5:30
(午间设有值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