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过1000元以上报销金额使用转账支票的说明

2014-10-30

关于超过1000元以上报销金额使用转账支票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规定,结算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须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详情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凡领用支票、预付款和备用金单位和个人,请您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15日内,到计财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无故长期不办理报销手续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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